为加强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43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遴选原则
(一)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要坚持“四为”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坚持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促进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坚持师德为先,遴选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感的导师;坚持学术标准,突出质量贡献,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二)申请硕士生导师的研究成果必须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政课建设有直接支撑作用,研究论文(不含会议综述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每篇不少于2000字;认定的期刊综述类文章,不能少于6000字,且论文题目必须上期刊目录;在《黑龙江日报》理论版(不少于2000字)、《奋斗》发表的哈军工精神相关理论文章认定为北大核心期刊论文。研究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博士毕业不满3年者,研究论文可为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必须为其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基本要求及遴选程序
(一)遴选类别
本年度硕士生导师遴选类别包括:校内新增、更改学科。
(二)申请导师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素质精湛,学术造诣深厚。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身体健康,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撰写学术文章的能力。
5.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讲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三、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要求
(一)具备讲授本学科研究生课程的基本能力和学术素养。
(二)有明确而且稳定的科研方向,近5年(2020年3月-2025年3月,下同)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立项;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有效名次),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前2名,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1名。
(三)近5年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含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
2.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具体见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
3.《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研究论文1篇。
4.在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含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并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不少于15万字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术专著1部(前2名)。
5.在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含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并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不少于15万字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材1部(最低排名第一副主编)。
(四)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
(五)申请者从事哈军工精神特色领域研究,可以适当放宽以上条件,在成果认定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四、申请更改学科的导师须满足转入学科的遴选条件。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填写导师遴选申请相关信息并生成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拟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初审和分党委审核。3月11日上午9点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初审
1.学院组织评审组,按照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听取申请人汇报。申请人需要按照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相关量化指标进行逐条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评审组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培养硕士生的条件,无记名投票决定申请人通过名单。参加表决的人数不少于评审组委员总数的2/3时表决有效,其中赞成票不少于参加表决人数的2/3为通过审议。通过名单和申报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与公示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平、育人成效、培养条件及申报学科导师岗位设置情况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2/3及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到会委员2/3及以上者为通过。经过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与公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将抽取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的部分人员到会答辩,并对其余人员进行材料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2/3及以上时表决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到会委员的2/3及以上者为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通过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发文公布。
六、有关事宜
(一)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申请人须确保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且符合相应申报导师类别的基本条件(承诺书具体模板见附件)。遴选公示期间,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学校不再对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参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进入评审程序后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人2年内的导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者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导师相关申请表中学术成果、科研项目、指导学生及授课情况等信息需经所在学院负责办公室审核盖章确认,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信息需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申请人思想政治考核是导师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凡拒绝参加考核或政治表现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四)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评委参加各级评审。
(五)不受理涉密材料,申请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材料。
(六)对遴选工作程序、结果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实名提出申诉意见,由学院评审组进行评议。导师遴选公示期间,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三年内取消其重新申报资格。
(七)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规定,新增导师须参加导师基本制度测试(BRT),重点考核导师对学校研究生培养制度和规定的掌握程度。
(八)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不受理近两年内(2023年3月——2025年3月,下同)在教学、科研、学术道德等方面受过学校处分或处分中明确规定不宜作为研究生导师的人员的申请,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师工作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等部门认定。
(九)近2年出现以下问题之一,不接受申请:
1.出现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失范问题,或者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作假等学术不端情形。
2.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在国务院学位办、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或学校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
七、时间安排
3月7日开放系统,个人网上申报(网址:http://yjs.hrbeu.edu.cn/。具体操作见附件),申请人将申请表、佐证材料、承诺书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申请学科所在学院。
3月11日9点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予受理。
3月14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月17日之前,分会将通过人员申请表、佐证材料、承诺书及分会汇总表(推荐博导候选人需排序)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3月底前,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联系电话:0451-82569311
联系人:肖薇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