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时间:2025-02-17作者:教务办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浏览:10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7〕118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习成绩优秀的;

(二)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三)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的;

(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具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能力和素质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及大三年级以上的

(二)招生时确定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

(三)受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四)休学期间的;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条 学院接收名额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年级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并报本科生院审批。接收转专业人数一般不得多于该专业当届录取人数的10%,最终以学校核定数为准。

第五条 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情形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学生在第二学期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学院具体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转专业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1)接收限额不超出每年学校核定限额;

2已修完入学专业第一学期必修课(首次考核合格),且已修读或正在修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大类教育平台课程(文管大类);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按学校规定时间将申请表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参加面试考核名单及考核时间。

(三)面试考核

学院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重点对学生学习成绩、外语水平、思想品德及交流表达能力、创新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排序。

综合平均成绩=第一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80%+面试成绩(综合素质)×20%+附加分

附加分包括:通过外语四级(1分)、思想品德及交流表达能力(包含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上限2分)、创新创业业绩(包含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论文等,上限2分)。

(四)结果公示

根据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接收限额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

(五)上报学校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上报本科生院,经学校审批同意,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第三学期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六)转专业调整后续事宜

1)已被马克思主义学院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生返回原专业学习。

1)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必修课程(含理论必修课和必修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

2从第三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将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学生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后,须在三年内补修大一学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大类教育平台(文管大类)课程和专业教育平台核心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二)(三)(四)条情形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提出申请

1)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接收第二条第(二)(三)(四)款情形的转专业人数需根据学校批复的该届接收限额是否用完来确定。如果名额已用完,则不再接收;如果名额有剩余,则可以接收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

2)已修完提出转入申请学期前,学生入学专业的必修课程(首次考核合格);

3)须预修提出申请学期及以前学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核心课程;

4提出转入申请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本人应于第3至第5学期8-10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提出证据,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

)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参加面试考核名单及考核时间。

)面试考核

学院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重点对学生学习成绩、外语水平、思想品德及交流表达能力、创新创业业绩、已学习课程与拟选择专业的相关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排序。

综合平均成绩=第一学期必修课正常考核综合平均成绩×80%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20%+附加分

附加分包括:思想品德及交流表达能力(包含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上限2分)、创新创业业绩(包含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上限4分)、已学习课程与拟选择专业核心课程的相关性(包含修读拟选专业已开设的核心课程门数及成绩,上限4分)。

(四)结果公示

根据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接收限额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

(五)上报学校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上报本科生院,经学校审批同意,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于下一学期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六)转专业调整后续事宜

获得转入资格的学生,须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补修与后续课程的学习。

第七条 学生转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 休学创新创业或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2025217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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