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安全用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30作者: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浏览:1649

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人:

  根据学校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用电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请您做好安全工作,规范用电,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使用办公电器时,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得违章用电,禁止超负荷用电,特别禁止私拉乱接电源或排插串联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2、工作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长时间离开房间或下班前切记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手机电池等蓄电池充电时,切实做到人走断电;充电器使用完,马上断电;高热能电器设施使用时要有人看管,防止因积热或炙烤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3、要经常检查电器线路、配电设施、电源插头和开关,发现松动和发热要及时更换和紧固,发现险情及时处置,防止打火和爆燃引发火灾;电源线和设施老化要及时更换,不要勉强使用,不要有侥幸心理。

4、配电盘及电器开关下,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以防配电盘打火引发火灾。

5、旧式建筑中的电器线路和电器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电源设施老化、破损,不符合防火要求以及出现发热打火现象,要及时更换,对不匹配的电源设施和电器线路,要及时改换为匹配的,切不可抱侥幸心理,得过且过,而酿成火灾。

6、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部门负责人、房屋责任人高度重视。

7、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需要学院、学校支持的要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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