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19-12-30作者: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浏览:1853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 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办公室、基层学术组织、教研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单位每月要对教师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人才培养办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110119122120)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教师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1小时以内报告校领导,建立教师出行请假销假制度,教师外出填写请假申请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回来后及时销假。

4、建立健全领导假期值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正常,紧密联系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争取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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