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做好2019年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各单位评选优秀毕业生要严格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的各项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各单位参评者不得少于本单位分配名额的120%,差额评选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2.各单位成立由副书记担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3.各单位要将评审会时间地点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派人参加各单位评选工作全过程。同时每个单位向学生工作处推荐一名学生代表,协助开展检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单位根据《2019年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工作。
2.申报材料应包括:
(1)《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
(2)《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何时获何种奖励”一栏中需填写详细获奖年度、奖项名称、获奖等级。
3.请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认真填写审批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17日下午5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907315894@qq.com,过期不候。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