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30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浏览:189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总结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具有创新性、实施效果好、受益面广的教学研究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二)申报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研究成果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报奖成果原则上应为省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题的课题,在研项目或未立项而取得的研究成果,需经过实践检验和院系严格审核后上报,并附院系推荐意见。
  (四)成果的完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一般要有连续4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  辅助工作),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3、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4、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成果。

  二、成果评审重点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对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经过实践检验,应用效果显著,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中,效果突出,成绩显著的成果。
  2、鼓励院系和基层学术组织进行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成果合作,合作可遵循“同类整合、凝练特色、择优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整合优势资源、突出学校特色,真正将高质量、有特色的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上来,力争在新一届黑龙江省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中取得好成绩。

  三、成果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撰写成果简介(包括成果研究内容、解决问题的方法、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情况,字数不超过2000),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一式三份),撰写成果总结报告(一般应包括:成果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应用范围、应用效果和主要创新点等内容)(一式一份)并提交与成果紧密相关的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论文及所发表期刊的封皮、目录,著作或教材的封皮、目录及反映成果水平的主要章节、各级各类评价和采用、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应包含目录和页码。

  四、时间安排
  各院系于2016年7月5日之前将成果简介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到学校教务处(主楼512房间)。2016年9月27日之前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三份)、成果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82519434

  五、几点说明
  1、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院系和基层学术组织要做好成果的合作和整合。体现院系和基层学术组织的办学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院系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同类型或内容相近成果应进行合作,体现院系特色,增强成果竞争力。
  3、对于前期已获奖的研究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能重复申报。
  4、学校将在本次评奖中遴选部分成果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与要求等省教育厅评选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0日  


附 件: 教务处 [2016] 44号 成果奖评选通知.docx;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成果奖申报推荐书.docx; 附件2 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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